鐘 燃
在大唐絢麗多彩的歷史長卷中,不僅有李杜詩篇的璀璨、霓裳羽衣的翩躚,還有《唐律疏議》以“德禮為政教之本,刑罰為政教之用”鑄就的法制文明。而讓這部偉大法典從“紙上的法”變?yōu)椤靶袆又械姆ā?,則有賴于一批又一批鐵骨護法者。徐有功就是其中一員。
徐有功,名弘敏,字有功,出身于河南偃師的儒學(xué)世家,祖父徐文遠是隋末唐初的經(jīng)學(xué)大家。入仕后,他擔任蒲州司法參軍,掌管地方刑獄。當時,以杖取供的做法在司法領(lǐng)域非常普遍,官吏們?yōu)榱丝焖俳Y(jié)案,動輒對嫌疑人施以杖刑。徐有功到任后,卻如一股清流,莊重宣告:刑杖,乃懲惡之器,而非逼迫他人的工具。若依靠杖刑來獲取供詞,即便案件了結(jié),又何談公正二字?有一次,蒲州的一位農(nóng)戶,因鄰里長期霸占自家田地,在爭執(zhí)中失手推傷了對方。按照當時的慣例,官吏可直接對農(nóng)戶施以杖刑,逼迫他認罪。但徐有功沒有這么做,他頂著烈日,下鄉(xiāng)走訪調(diào)查,不僅查明了田地歸屬的真相,還了解到霸占者平日仗勢欺人、欺凌鄉(xiāng)鄰的諸多惡行。公審當日,他先是耐心地向雙方講解《唐律疏議》中關(guān)于田宅糾紛與過失傷人的詳細條文,而后語重心長地以鄰里和睦的古訓(xùn)開導(dǎo)他們。最終,霸占者滿臉羞愧,主動歸還了田地,雙方和解。徐有功三年任滿,離開蒲州時,竟無一人遭受過他的杖罰。百姓們感念他的仁厚與公正,稱他為“徐無杖”,并約定:若有人行惡觸犯律法,逼得徐參軍不得不施罰,大家應(yīng)當一起來斥責他。
武周時期,徐有功因政績卓著,調(diào)中央任司刑丞。長壽二年,酷吏來俊臣為了迎合武則天,誣陷相王李旦與太平公主謀反,牽連數(shù)十人入獄。滿朝官員畏懼來俊臣的權(quán)勢和武則天的威嚴,皆敢怒而不敢言。徐有功卻挺身而出,直言進諫:謀反乃大罪,需有確鑿實證。今此案中唯有口供,并無物證,若僅憑猜測與口供便定人謀反,恐怕違背律法,更會寒了天下人的心。武則天怒目而視,質(zhì)問道:你就不怕與謀反者同罪嗎?徐有功神色坦然,從容答道:臣懼怕辜負陛下的信任,懼怕辜負律法的尊嚴。在他的據(jù)理力爭下,相王與太平公主最終得以脫罪,數(shù)十名牽連者免去一死。徐有功先后救活數(shù)百名冤屈者,這樣的堅守與抗爭讓徐有功四次遭到罷官,甚至一度被判死刑,但他始終不以生死易其志。有一次據(jù)法廷爭,武則天大怒,“令拽出斬之”,徐有功仍回頭直言:“臣身雖死,法終不可改”。直到臨刑前才被免死,除名為庶人。徐有功還曾被酷吏皇甫文備誣陷為“縱逆黨”。后來皇甫文備被人告發(fā)下獄,徐有功卻依法寬恕了他。面對他人的不解,徐有功答道:“爾所言者私忿,吾所守者公法,不可以私害公?!?/p>
長安二年,徐有功溘然長逝。唐中宗復(fù)位后,追贈他為越州都督,稱贊他說,“徇古人之志業(yè),實一代之賢良”“卓然守法,雖死不移,無屈撓之心,有忠烈之議”?!缎绿茣吩u價他說,“不以唐、周貳其心,惟一于法,身蹈死以救人之死”。
天地有正氣,千秋尚凜然。徐有功以仁心為魂、以公正為骨,持平守正,以死護法,雖“無杖”,卻力大無窮,跨越千年至今仍能感受到他執(zhí)法的力度和溫度。徐有功的故事告訴我們:法律的真正力量不在酷烈刑杖,而在公平正義。徐有功的“無杖”不僅屬于他個人,而且屬于中華法制,是中華法制文明陶冶成就了他,而他又讓中華法制文明熠熠生輝。正是這種力量、這種精神、這種文化,才為盛世撐起人間公道,才為國家長治久安筑牢根基。
編輯:林楠特